耐火電纜簡介是指在火焰燃燒情況下能夠保持一定時間安全運行的電纜。我國國家標準GB12666.6(等IEC331)將耐火試驗分A、B兩種級別,*火焰溫度950~1000℃,持續(xù)供火時間90min,B級火焰溫度750~800℃,持續(xù)供火時間90 min,整個試驗期間,試樣應承受產(chǎn)品規(guī)定的額定電壓值。
耐火電纜適用范圍
廣泛應用于高層建筑、地下鐵道、地下街、大型電站及重要的工礦企業(yè)等與防火安全和消防救生有關的地方,例如,消防設備及緊急向導燈等應急設施的供電線路和控制線路。
使用條件
1、交流額定電壓:U。/U(V系列:600/1000V,K系列:450/750V,B系列:450/750V)。 2、電纜zui高工作溫度 (1)、阻烯聚氟乙烯絕緣及護套:70℃和105℃兩種;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90℃; (2)、氟塑料絕緣和護套:220℃和260℃兩種;氟塑料絕緣和105℃阻燃聚氟乙烯護套:90℃和125℃兩種。 (3)、低鹵低煙阻燃PVC絕緣和護套:70℃;無鹵低煙阻燃聚烯烴絕緣和護套:90℃和125℃兩種。 3、zui低環(huán)境溫度: (1)、阻燃聚氯乙烯絕緣和護套:固定敷設-40℃;非固定敷設-15℃;
無論是單根線纜還是成束敷設的條件下,電纜被燃燒時能將火焰的蔓延控制在一定范圍內(nèi),因此可以避免因電纜著火延燃而造成的重大災害,
大多用作應急電源的供電回路,要求火災時正常工作。由于火災時環(huán)境溫度急劇上升,為保證線路的輸送容量,降低壓降,對于供電線路較長且嚴格限定允許電壓降的回路,應將截面至少放大一檔。注意不能當作耐高溫電纜使用。